香港更名契(Deed Poll)
香港居民如果想更改自己的姓名,要结合更名人的个人情况来判断有什么可选方式,我们一起来看看:
也就是说,如果更名人是未成年人,不论改姓氏改名字或是在名字后增加英文名,都需要父母一方/双方同意并签署相关的文件,特别是更改姓氏上,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必须父母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作出更改。假若父母任何一方存在已死亡或是失踪等无法联系的情形的,另一方父母可以相应地向法庭申请更改姓氏,这是一个独立的程序,需要聘请专业的香港律师处理。
至于成年人的话,只要自己同意,就可以对自己的姓氏、名字进行更改,比较普遍的就是在英文(粤语)拼音后加一个英文名,例如Chan Lin变更为Chan Lin, Lily;或是更改自己的名字,例如Chan Lin变更为Chan Man。
如何改名?
刚刚提到,不论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更改姓名都需要相应人士作出书面同意,这书面同意所指的其实就是改名契,Deed Poll。
任何人不论改姓氏、名字还是增加英文名,都应该在香港律师面前通过宣誓的形式签署改名契,并由香港律师进行见证,随后再办理更换香港身份证等手续。另外提醒一下大家,这份改名契的正本必须保管好,日后很多手续都可能用到,特别是在内地有资产的人士,一定要保管好改名契的正本!
除了上面提到的改名契外,还有一个方式可以“在自己的名字后增加英文名”,也就是当你年满18岁可以领取成人身份证时,可以直接在入境处申领证件的手续时,一并在自己的英文(粤语)拼音后加入英文名。不过要提醒一下在内地有资产的,或是有计划在内地配置资产的人士,为了便利日后内地的任何手续,只要你变更的姓名跟你的出生证明上的不一致,就算只是增加一个英文名,也建议通过改名契的方式处理,以保留充分的证明文件,证明持有B姓名身份证的你是持有A姓名的出生证明的你!
所需费用和时间
香港律师对于改名契的收费,一般都在港币1,000元至2,000元之间,需要父母双方一同签署的,费用会比较高;自己签署的,费用会相对低。
而所需的时间,一般是30分钟左右就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