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认证
与台湾文件在香港使用不一样,到台湾地区使用的香港文件并非都要办理公证的手续,也并非都要到台湾外交部领事事务局进行复验,但文件必须经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验证,由信达国际苏顾问将和大家介绍香港文件如何到台湾地区使用。
香港文件台湾使用的手续
在香港地区形成的事实、行为或是文书,需要在台湾地区使用,所需办理的手续会因不同的文件和用证部门而异,包括:
1.必要时文件需先经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
2.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对文件进行验证;
3.根据用证部门的要求到台湾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完成复验。
须经公证的文件
根据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的指引,香港政府发出的个人文件,如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登记事项证明书、出生证明、结婚证书、驾驶执照及死亡证明等,或是香港政府发出的公司注册登记文件和破产清算证明等,又或是香港医院管理局辖下医疗院发出的医疗报告、诊断证明,以及香港学校发出的在读证明、毕业证书、成绩单等个人学历证件,均无需先经过公证即可直接办理文件的验证手续,但如下文件须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
1.商务合约;
2.公司授权书;
3.工作证明、执业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等;
4.居留或定居健康检查项目表;
5.外文文件的中文翻译;
6.其他须公证的文件。
验证的注意事项
1.如需验证的文件为香港身份证和香港特区护照,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其他文件如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则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书。
2.较其他公认证手续不一样的是,个人授权书、抛弃继承权声明书等单方出具的法律文件并不需要在香港国际公证人的见证下签署,但要求申请人携带填妥但未签名的文件亲自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办理验证时签署。
3.申办公司文件的验证手续时,如公司负责人(董事)无法亲自前往,则需经香港国际公证人见证公司负责人(董事)签署属实的授权书,由代理人代为申请验证;如公司负责人非公司董事,则需提供经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的公司负责人之决议的会议记录。
4.办理在读证明、毕业证书或成绩单的验证,需提交个人学历证件的正本或经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名的核证副本密封于信封内,并在封口处盖上学校印章,不得擅自拆开信封。